據(jù)了解,朱偉東和郭俊昌均系河南省長葛市人。2009年底,朱偉東聽說鄰村的郭俊昌跑過香煙的外包裝生意,便找到郭俊昌商議合伙辦一個印刷廠。兩人一拍即合,于2010年2月在長葛市城關鎮(zhèn)西賀莊租賃廠院,成立了長葛東強印務有限公司,并購回凹印機、斷張機、切紙機等相關印刷設備。由于設備不先進再加上規(guī)模有限,兩人合辦的印刷廠未能取得中煙集團的委托。公司成立了,卻不能正常運轉(zhuǎn),二人愁眉不展。為了走出困境,二人開始積極摸索,最終干起了生產(chǎn)假冒香煙外包裝紙的“歪門斜道”。
同年5月份,朱偉東和郭俊昌先后雇傭王某、歹某、宋某等九人,開始生產(chǎn)“散花”牌香煙包裝紙和加工“紅旗渠”牌香煙條盒,“生意”做得還算不錯。
隨著生意的紅火,兩人商議擴大生產(chǎn)規(guī)模。2010年12月,在原有廠房的基礎上,兩人又租賃另一處廠院。生產(chǎn)“散花”、“紅旗渠”香煙內(nèi)盒包裝紙、“散花”香煙條盒包裝紙和加工“紅旗渠”香煙條盒。平時,兩個廠院的大門緊閉,不許外人隨便進入。
大門口掛著“長葛東強印務有限公司”的牌子,卻終日大門緊閉,看守嚴密,且不斷有成箱的貨品拉出來。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時間久了,群眾就發(fā)覺了這兩個緊閉的廠院是在生產(chǎn)假冒香煙包裝,所謂的“工廠重地”原來是“掛羊頭賣狗肉”在掩人耳目。
2011年12月29日,朱偉東接到客戶小東的訂貨電話,駕車前往南陽送貨,不料剛走到長葛市丁營鄉(xiāng)鐵路涵洞口時,就被接到群眾舉報,早早守候在那里的河南省襄城縣煙草專賣局稽查隊工作人員攔截。車上載的假冒“紅旗渠”內(nèi)盒260000個,“紅旗渠”條盒26000個全部被查獲,朱偉東也被“請”進襄城縣公安局。在公安局訊問室,朱偉東謊稱說:“我是貨車出租司機,替別人拉貨,不知道拉的是假冒香煙外包裝紙,只知道到了南陽會有人接貨。”朱偉東拒不認罪。因證據(jù)不足,公安機關于12月30日對其采取取保候?qū)彺胧?/p>
2012年5月15日和16日,接群眾舉報,許昌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支隊配合長葛市煙草稽查局對朱偉東和郭俊昌在長葛市城關鎮(zhèn)的兩個制假窩點進行突擊查處,現(xiàn)場查獲“散花”牌香煙小盒包裝3024500個,“紅旗渠”牌香煙小盒包裝410000個,“紅旗渠”外包裝條盒54000個,繳獲八色印刷機、分切機、模具及運輸車輛、電腦等生產(chǎn)設備,并當場抓獲了正在組織工人生產(chǎn)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郭俊昌。
隨后,郭俊昌供述了伙同朱偉東合伙印制假冒“散花”牌香煙小盒以及“紅旗渠”外包裝條盒的犯罪事實。1月14日,許昌市魏都區(qū)檢察院依法對其二人提起公訴,法院作出上述判決。